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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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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报考政策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3年1月1日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在资格审查(复审)时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5.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符合有关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限要求及该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6.艰苦偏远地区基层职位有哪些倾斜措施?

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所属乡镇机关可在本县(市、区)乡镇机关录用计划50%以内,限定本县(市、区)户籍;海岛县及所属乡镇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县机关录用计划70%以内,限定本县户籍。

7.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如何理解?

招考职位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大专、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都符合学位要求。招考职位要求研究生(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一个学历(学位)层次的,只招录该学历(学位)层次人员。

8.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9.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在省辖市市级及以上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以及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以及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能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以报考仅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2.202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2025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如服务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

13.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资格审查(复审)如何把握?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资格审查(复审)时,除需提供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外,还应向招录机关提供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此前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具有同等效力),并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2025年度辽宁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行为。未如实报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15.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如何把握?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5年7月,其他报考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1月19日(含)。

16.招考职位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如何把握?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月19日(含)。

报考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可以凭发证机关证明报考。

17.能否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

辅修的第二学位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招考职位同时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18.面向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界定?

招考职位明确面向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本市生源或在本市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可报考。

二、关于报名

19.《报名登记表》何时提供?

所有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纸质《报名登记表》一般在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给招录机关。

三、关于资格审查

20.资格审查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一般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次日前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

21.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材料”3种情形。

22.对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报考者如有疑问,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关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23.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专业科目笔试如何安排?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须先参加2025年3月15日的公共科目笔试,然后参加3月16日上午的专业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 40%、30%、3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24.如何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25.报考公安机关人才紧缺职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如何安排?

报考公安机关人才紧缺职位(少数民族语言、非通用语、狙击、排爆、突击、网络安全技术等)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根据不同职位类别分别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五、关于面试

26.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在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安机关人才紧缺职位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成绩如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

27.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查询面试公告。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28. 体检在哪些机构进行?

体检在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或者在省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省辖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9.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实施体检的医疗机构提交复检申请,实施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实施体检的医疗机构应于当日、当场安排复检。

招考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0.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1.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再次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核实认定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报考者再次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32. 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七、关于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33. 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4.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5.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36.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37. 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8. 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9.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0.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

41.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2. 《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招考。

 

 

 

第二部分 报名技术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是什么?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者使用电脑进行网上报名,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9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访问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入“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以下简称考录专题)考试报名入口。请报考者在网速较快的环境尽早报名,避免后期集中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填表、上传照片、资格审查、缴费等状态,逾期未完成报名流程视为自动放弃。

2.什么时间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5年1月19日9:00开始,至2025年1月23日24:00结束。

3.报考的基本步骤及报名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1)报考者应仔细阅读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公告、报考指南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告,下载招考职位信息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考单位和职位。

(2)报考者应首先完成“新用户注册”,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依次进行“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填报职位”“选择考试地点”等操作并点击“提交审查”按钮后,将报考信息提交至招录机关审查。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在“提交审查”前可自行修改,如信息正确则必须进行“提交审查”操作,提交后进入“待审查”状态,报考信息与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经招录机关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截止,报考者不能进行相关操作,未完成报名流程,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者的个人信息,报考者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报名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4.关于实名认证需要注意什么?

报名系统中采用了实名认证机制,报考者须准确填写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请报考者在注册时要仔细核对姓名信息是否正确,一旦注册完成,本人无法自行修改。如果报考者输入错误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实名认证不通过或审核不通过,需要联系招录单位或技术支持按流程申请修改,修改后再重新报考。他人代报,后果自负。使用他人信息恶意注册或虚假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请考生务必尽早注册(建议1月22日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如报名后期注册,实名认证未通过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二、报名注册

5.如何注册新用户?

报考者通过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登录页面,找到“新用户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后进行下一步“填写账户信息”,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基本信息”进行内容完善,注册时请务必输入本人手机号,并接收验证码,点击“下一步”完成注册。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前必须首先完成“新用户注册”,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将不能进行注册,无法进行填写报考信息、填报职位、提交审查等任何报名操作,请报考者务必尽早完成注册。

6.关于注册时使用手机接收验证码有什么注意事项?

注册时务必填写本人手机接收验证码,并注意保管。手机号码只允许报名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如果在注册中出现“手机号码已被注册”的提示,请首先确认本人是否已经注册过,如有其他问题,请在咨询时间内及时拨打技术咨询电话。使用本人手机号码盗用注册他人姓名、身份证信息报名的恶意注册等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

7.注册时如何设置密码?

密码长度为8-16位并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中的任意三种。

8.忘记密码怎么办?

可以凭借注册邮箱、手机验证码或账户安全问题等方式找回,请确保注册信息准确有效。

9.保存注册信息时,没有弹出注册成功提示,怎么办?

有可能报考者所在地区网速比较慢,建议报考者避开报名高峰时段再次进行注册。

10.保存注册信息时,弹出不能注册的提示信息,怎么办?

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信息,如电话号码、密码、邮箱等未按要求填写,会弹出不能注册的提示信息。出现不能注册的提示后,请报考者按要求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11.注册后不能登录怎么办?

有可能是报考者上次登录时没有点“退出”按钮正常退出,请报考者先打开浏览器清除缓存,关闭浏览器重新打开网站登录;也有可能是网速慢或身份证号、密码输入错误,请报考者重新登录。

12.往年报名的考试注册信息(如账号、密码等)今年能否使用?

不能使用。请报考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重新注册。

13.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怎么办?

身份证号码只允许注册报名一次,不能重复注册。如果在注册中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请首先确认本人是否已经注册过,如有其他问题,请在报名期间及时拨打技术咨询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14.其他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用户名、密码、本人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2)手机和邮箱将作为报考人员接收相关考试信息或验证信息的工具,请务必保证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和邮箱信息真实并和本人相符。

(3)本次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是招考过程中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关注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并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4)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考,若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请用半角的“X”(大写)进行注册。

三、填写报考信息

15.填写报考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认真查阅公告和职位信息表,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填写报考信息”页面中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者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能超过限定的字符数。

对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免影响报名和参加考试。

16.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是否需要填报?

招考职位对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要求的,应该在报名信息表中“备注”栏或“工作经历”栏中如实填报注明。

17.报名之后可否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报考者填写的报考信息在“提交审查”前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情况下,可以自行修改。“提交审查”后以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允许再作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18.如何填写备注?

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请在此处说明;如没有,请填无。

四、职位填报

19.如何进行报考申请(职位填报)?

建议报考者提前在考录专题的招录公告附件中,下载职位信息。报考申请(职位填报)过程包括“我要报考”和“提交审查”两步:

(1)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个人中心”的“填报职位”按钮,按筛选条件进行职位选择后,点击职位列表中“职位说明”按钮,进入职位详细信息页面,认真查看后点击“我要报考”按钮。

(2)在“个人中心”的“填报职位”页面,选择“考试地点”后,点击“提交审查”按钮,完成报考申请(职位填报)。

20.报名信息提交后,网页显示的报名信息没有更新怎么办?

刷新浏览器、清理浏览器缓存。

21.如何使用职位收藏功能?

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填报职位”,点击所选职位的“职位说明”,点击“职位收藏”按钮,此后可在“职位收藏”页面中快速找到该职位,按照职位填报流程完成报名。

22.职位报名情况怎么查询?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报名缴费人数在报名期间定时更新,报名截止不再更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缴费及报名失败。

23.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1)报考者进行“提交审查”前,报考职位等信息可自行修改。“提交审查”后不可修改报考职位。

(2)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者,在2025年1月24日12:00以前,登录报名系统“填报职位”页面,点击“维护报考信息”可以改报其他职位。请报考者一定要在改报其他职位后再次进行“提交审查”,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交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申请。

24.考试地点(考区)如何选择?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请报考者按就地就近原则在“填报职位”时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试地点(考区),请报考者根据个人情况谨慎选择,“提交审查”后以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允许再作修改。

五、资格审查

25.如何查看资格审查状态?

登录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中心”的“填报职位”页面,查看资格审查状态。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需要一个过程,请报考者向招录机关咨询。

26.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的时间?

招录机关一般在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具体资格审查意见。用人单位最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12:00,请报考者务必在此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以免影响报名。

27.通过资格审查的,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28.为什么“填报职位”页面中有职位信息,但没有资格审查状态?

未按要求进行“提交审查”操作,重点检查是否点击“提交审查”按钮。

六、上传照片

29.什么是“照片处理工具”?如何使用?

“照片处理工具”是对报考者所需上传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的专用照片处理软件。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源照片要求: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处理工具”可于2025年1月19日后下载使用。请报考者提前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下载使用方法:进入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报名登录页面,在“相关下载”中找到“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或在“上传照片”流程页面点击下载,按要求处理照片并保存。

30.报考者照片已经上传成功,能否修改?

报名期间,未提交审查的报考者的照片可以修改,审查通过报考者不可修改。

七、缴费及办理减免手续

31.缴费时间如何安排?

网上缴费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9:00至1月24日24:00。未按期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2.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价格函〔2023〕2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33.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1)受理时间。考试费用减免申请审核时间为2025年  1月22日-23日16:00,未按期办理减免费用且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受理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

(3)受理部门。报名时所选择考试地点的人事考试部门。

(4)受理方式。减免费用申请采取网上办理,无需到现场办理。

(5)提交的材料。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包含低保证封皮、有效期内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逾期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6)受理流程。具体要求详见考录专题“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费减免办理说明”。

34.报名和缴费时可以多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吗?

应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和缴费,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应注意:第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关闭浏览器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报考者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务必本人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为“已缴费”状态,方可视为报名完成,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与易宝客服联系(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本人未确认缴费状态,后果自负。

35.点击“支付”按钮,无法跳转至支付平台,如何解决?

首先检查电脑是否安装并开启360安全卫士、360杀毒、腾讯电脑管家或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如已开启,请临时退出,重试支付操作。如还未解决,请尝试关闭浏览器“启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操作。

36.推荐浏览器使用版本。

推荐在1280*1024分辨率下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9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访问系统。

八、打印表格

37.《报名登记表》什么用途?什么时间可以打印?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可以在缴费完成页面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以上)。请报考者妥善保管,在面试前使用,丢失不补。

38.如何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于2025年3月10日9:00至2025年3月16日9: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准考证打印须知》,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显示报考者的准考证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即可完成准考证打印。

请报考者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至少打印2份),笔试、面试、体检阶段需要使用,丢失不补。

九、信息安全注意事项

39.每台电脑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且避免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建议每位报考者报名完毕点击系统右上角“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或关机重启电脑)后,下一位报考者再重新打开浏览器开始报名。

40.注意每次直接访问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不要通过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文章来源: 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gwy_zhongyaotongzhi/5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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