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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邵阳市新宁县纪委信息中心选聘2人公告
2023湖南邵阳市新宁县纪委信息中心选聘2人公告
2023-11-17
总校校区 4006065955 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二十三大街交叉口向北900米
河南分校校区 4006065955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经三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三石大厦4楼中芽教育
龙子湖校区 17337125053 郑州市金水区崇实里与经学街学府广场B座25楼
象湖分校校区 15981833978 郑州中牟县河南地矿科技产业园C栋2楼
龙湖校区 13140117230 郑州市新郑市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北门向西100米
郑西校区 15093296585 郑州二七区马寨镇杨寨村商业步行街1号楼c区(c1-13)
市中心校区 18135677263 郑州市天明路79号2号楼101
新乡校区 18638159191 新乡市获嘉县 230 省道西 100 米新城国际一楼:中芽教育(新乡分校)
开封校区 17303780081 开封市龙亭区东京大道与夷山大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中芽教育
平顶山校区 18239720319 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水库路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门往东100米
洛阳校区 16637124000 洛龙校区:洛龙区开元大道龙祥社区便民超市二楼201室;伊滨校区:洛职西门正弘悦府营销中心向北150米
周口校区 18037868732 文理校区:天明城财富广场1406室;开元万达校区:开元万达金街二楼;文昌校区:湖畔国际B座2030室;集训中心:青网科技园
南阳校区 18238624666 南阳市卧龙区南阳师范学院十二里河综合市场斜对面
鹤壁校区 16650961777 鹤壁市淇滨区黄山路与闽江路交叉口(体育公园北门)
安阳校区 18337272005 安阳市文峰区王官屯村商业街二期最南端中芽教育
许昌校区 13271292121 许昌市东城区魏武大道以东、前进路以北金色阳光花墅114中芽教育
商丘校区 19137910735 商丘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京东快递对面
山西校区 18935187199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化街543号诸园教育园区中芽专升本
漯河医专校区 16639561330 河南漯河市召陵区中山北路漯河新医专对面水果店二楼201室
漯河校区 13273051520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北门对面菜鸟驿站隔壁
荥阳校区 15617887605 郑州市荥阳张村庙社区2号楼13楼1304
中原科技校区 18625527353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商学府广场B座25楼
司警校区 13073789009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商学府广场B座25楼
白沙校区 15617646890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商学府广场B座25楼
金水校区 19003837200 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1号芯互联大厦18楼1815-1816中芽教育
濮阳校区 15139327077 濮阳市黄河西路濮阳技术学院向西200米路北中芽专升本(蓝宝石基地)
焦作校区 17525918150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壹里洋场中芽教育(地图搜索中芽教育焦作分校)
陕西校区 18092454451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74号宝龙大厦5层中芽教育
云南校区 15398532340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教场中路华芳雅苑商铺二楼中芽教育
广州校区 16603840329 广州市白云区东平东凤西路86号中芽教育
信阳校区 15537678881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商业三街蜜雪冰城二楼中芽专升本
济源校区 18503904422 济源市文昌路88号文昌园内一楼中芽专升本(济源电视台西对面)
辽宁校区 18836977161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1号
  • 招聘人数: 2
  •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 报名时间: 2023-11-22 到 2023-11-24
  • 笔试时间:
  • 笔试内容: 详见公告
  • 面试时间:
  • 面试方式: 详见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报中共新宁县委同意,新宁县纪委信息中心拟从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试用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选聘计划

  新宁县纪委信息中心为归口中共新宁县纪委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选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新宁县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工作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21年11月前参加工作;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需长期出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八)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九)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十)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十二)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十三)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需回避的其他情形;

  (十四)配偶及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十五)社会关系复杂,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十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考察、试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在县纪委信息中心试用期满考核后录用。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如因报名人数少,开考比例达不到3:1,按比例核减本次选聘职数。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信息

  选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新宁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三楼311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审查资料:报名者需携带《新宁县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从网上自行下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

  5.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在报名时必须签定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刻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考试通知后,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本次选聘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文字综合和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因考生自行放弃面试或其他原因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只能递补一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报考资格复查。二是查阅本人档案,核实年龄、学历、身份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三是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选聘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1次。

  (六)研究决定

  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

  (七)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人员,在县纪委信息中心试用3个月。试用期考核选聘对象的综合能力、工作表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对违反选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纪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资料不予退还。

  本方案由新宁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员承诺书

文章来源: http://www.xinning.gov.cn/xinning/tzgg/202311/efb9b559a30c4fb2ae1a13e8baa0b84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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