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
90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2-20 到 2025-01-05
笔试时间:
笔试内容:
面试时间:
面试方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公安部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决 策部署和深化人民警察招录机制改革要求,着力打造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专业化过硬公安队伍, 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 以 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 现将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2025 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 47 个公开招聘职位、招聘 90 人,均为人 民警察职位,其中45 个职位要求学历均为博士研究生,2 个职 位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具体职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中 国人民警察大学 2025 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表》 (见附件 1)。
二、招聘对象
(一)2025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 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二)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普通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以及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中,具有博士研究生 学历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在职在编人员(含当年度出站博士后)。
三、报名条件
招聘人民警察职位人员,必须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 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高等学历教育各 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人员须以主 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 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 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职位要求专 业为公安专业的,限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报考。
3.报考校本部(落户地点为北京市) 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和 在职人员年龄应在 35 周岁以下(1990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报 考广州校区(落户地点为广州市) 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和在职人 员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 198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报考校本 部的京外生源须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 户籍。
4. 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的资 格条件。
5.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职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 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5 届高校毕业生须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相关学历、 学位,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资 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 具有《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 第八 条、第九条情形的。
2. 与学校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 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 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 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4. 人事档案(学籍档案) 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 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5. 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安部、学校要求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 网上报名
2024 年 12 月 20 日 9:00 至 2025 年 1 月 5 日 18:00 期间为公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址 http://rczp.cpta.com.cn进行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审查通过的, 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 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 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2024 年 12 月 20 日 9:00 至 2025 年 1 月 6 日 18:00 期间为报 名资格审查时间,将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 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核的报考者请及时下 载并打印《公开招聘考试信息表》 。对填报材料不全、难以认 定的,应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 政策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各个招聘环 节及试用期内,对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 聘用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 报中央政策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资格复审
所有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均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所须提供的审核材料
①《公开招聘考试信息表》。
②居民身份证。
③学生证或工作证。
④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⑤职位要求的等级证书 、 资格证书 、 以及工作经历证明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 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 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 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⑥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
⑦按照考生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含当年度出站博士后) :提供所在单位 (应具有人员调动管理权限) 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见附件2) 。如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 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有关材料。
⑧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考生在提交学术成果评价材料时一并提交,并 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当 日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请提前按顺 序准备齐全(原件、复印件各准备一个文件袋) ,原件查验后 将于当日返还考生,复印件我校留存。
(2)资格复审要求与说明
所有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11:00 前统一发至邮箱:zhaolu@cppu.edu.cn , 邮件主题 以“报考职位+考生姓名+资格复审材料 ”格式命名。所有材料 须一次性完整提交,不得分期或分批提交, 因未按时或未一次 性完整提交相关材料影响后续相关工作开展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 信息不全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 格。专业能力测试等工作期间,请全程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考试测评
(一)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方式为学术成果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综合成绩 按照学术成果评价、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1. 学术成果评价
根据考生提交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照 本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 5:1 的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 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11:00 前,按照要求提交考生本人近 5 年(2020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代表性学术成果,填写《考生代表性学术 成果登记表》 (见附件 3)并附支撑材料扫描件,统一发至邮 箱:zhaolu@cppu.edu.cn ,邮件主题以“报考职位+考生姓名+学 术成果 ”格式命名。所有材料须一次性完整提交,不得分期或 分批提交, 因未按时或未一次性完整提交相关材料影响学术成 果评价得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及 相关信息不实或存在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等情 况的,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并视情报中央政策主管部门记 入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代 表性学术 成果综合评 定后 , 将 在我校网站 http://www.cppu.edu.cn公布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选名单,请报 考人员及时关注。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形式为试讲。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80 分,未达标的视为不合格。
专业能力测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二)心理素质测评
入围人员均须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人民警察 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 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三)体能测评
仅“体育教育岗 ”须进行体能测评,其他岗位不进行体能 测评。
1.体能测评项目: 10 米×4 往返跑、1000 米跑、纵跳摸高3 个项目。
2.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 评项目和标准> 的通知》 (公政治〔2024〕60 号)执行。有一 项不合格的,体能测评不合格。
六、体检和政治考察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 察对象与计划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察人选。 末位同分情况,综合其学术成果水平和职位相关度,组织专家 综合评议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体检和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 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 , 以及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的通知》 中人民 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 办法》 ,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聘用职位要求,重点 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 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 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 以及主要经历、 出 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 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我校综合资格条件、综合成绩、体检、政治 考察等情况,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拟聘用对象并组织公示。公示 期满,对没有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上级主管 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国家事业编制人员;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安排落户北京(广州) ;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根据 聘用人员业绩成果情况,发放安家费 30-60 万元;按月发放房 租补助;根据承担项目情况,保障科研活动经费和项目建设费。
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详见学校官网《中国人民警察 大 学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工 作 办 法 ( 试 行 ) 》 , 网 址 :https://www.cppu.edu.cn/info/1044/2775.htm。
九、监督工作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 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16-2068376.
十、其他事项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 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过程中作 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渠道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网站:http://www.cppu.edu.cn。
(二)微信公众号: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三)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 号中国 人民警察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065000.
( 四) 咨询电话:(0316)2068280 、2068289 、2068290. 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30.
(五)招聘工作办公室电子信箱:zhaolu@cppu.edu.cn。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 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组、
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 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 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家庭成员有违法犯 罪等可能影响聘用后依法公正履职情形的,谨慎报考。
附件:
附件【附件1: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5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包括博士后需要提供,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doc】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2024 年 12 月 18 日
办有温度的学校
做有质量的教育